8月3日,2022-2023年度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开评标。经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10家承保机构作为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宁海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有效期届满后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作为首个政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学习、深入分析,结合宁海实际情况,联合县财政局完成制定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经营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业务资格,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协议服务期限2年。期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可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并签订合同。
相较于以往的协议采购模式,此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必须有竞争和淘汰,淘汰比例一般不低于20%,且至少要淘汰一家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可以随时申请加入和退出,具有一定的约束性。框架协议采购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并提升采购效率和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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