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管委成员单位、有关招投标监管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6〕16号)和《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27号)等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组织起草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日常事务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并经2016年 11月23 日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6年印发的《宁波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和《宁波市招投标统一平台日常事务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甬招管办〔2006〕6号)同时废止。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