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19〕406号)等文件要求,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对《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甬资交管办〔2016〕6号)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传真:87187880
信函: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534办公室
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
附件:《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房建市政、公路水运、轨道交通、水利水电)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相关下载文件 | 发布时间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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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市政.doc | 2019-12-03 | 文件下载 |
公路水运.doc | 2019-12-03 | 文件下载 |
轨道交通.doc | 2019-12-03 | 文件下载 |
水利水电.doc | 2019-12-03 | 文件下载 |
主办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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