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接省发改委通知,结合我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际,为确保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规范运作,经研究,从4月15日起市公共资源交管办2020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积极做好防疫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三、疫情防控期间,评标专家的选择暂不执行浙江省和宁波市评标专家库管理的有关专家抽取相关规定,可在本地相近区域范围内抽取相应专家”的规定停止执行,恢复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2020年4月14日
主办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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