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执行,现对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投标保函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办已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对市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投标保函格式进行更新,各区县(市)请遵照执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出具单位应尽快调整格式,保证与住建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统一。
二、加快推进银行保函电子化。按照我办发布的《关于在投标担保中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的通知》要求,市级平台银行保函应实现网上递交,采用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出具单位应尽快对接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银行保函在统一的平台上递交、查询。各区县(市)可参照执行,加快推进网上递交电子银行保函。
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相关要求详见市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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