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2021年8月份,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甬资交管办〔2021〕11号)要求,组织开展市级监管项目2021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检查项目
本次检查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必须招标的193个项目中,按20%比例抽查41个项目,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项目招标。
(二) 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
二、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情况总体较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评标专家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相关信息公开及时。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少数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够合理。如: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等相关服务项目,要求电梯主要部件为欧美日进口。
(二)部分评标专家评标不够到位。如: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生公寓项目监理项目,否决投标无询标记录;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景观绿化工程,其中一家投标人的企业类似项目经验和拟派项目经理类似经验只记了总分,未填写相应项目单项得分;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冷却塔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部分专家未对技术标进行定性评审。
(三)少数项目中标信息公示不够完整。如:宁波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3#、4#楼装修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公示中标候选人评分业绩(奖项)。段塘东路(丽园南路-环城西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项目,未按规定公示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四)少数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材料不够完整。如:万兴路(万隆路-皎河路)道路施工项目,资格审查文件要求项目经理答辩分由资格审查专家独立打分,但评标报告里未见相关资料。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设计项目,招标人代表的《评标授权委托书》中未填写具体委托人员姓名。文邦路(石台路-梅鹤路)工程勘察设计(重招)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中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条件具备表中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一致。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无签订日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自行对正在招标的其他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我办将按照营商环境整治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对问题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将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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