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宁波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宁波片区)的评标专家资源,推进我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根据《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甬政发〔2010〕26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聘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纪律,服从有关部门(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熟悉评标项目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关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职称。
2.取得中级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各类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相关执业资格时间满5年(截止2022年7月31日)。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五)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二、评标专家征聘流程
注册申报、资格预审、资格复审、专家入库采用线上方式,专家培训采用现场授课或线上培训方式。
(一)专家注册及申报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7月31日
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网址:http://www.guangyoutang.com
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间内自行登录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平台”的专家库系统进行专家注册,按公告附件(专家管理系统注册申报操作手册)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进行专家申报。申报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或完善。
(二)资格预审
时间:8月1日至8月31日
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期间,不再接收专家注册、申报申请。个人信息、证明材料不全或资格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通过的,可在资格预审时间内按初审意见多次完善、提交。
(三)资格复审
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评标专业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列入本年度评标专家。
(四)专家培训、入库
时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管办)对资格复审通过的专家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评标知识的相关培训。通过培训的专家将于次年1月1日起正式入库成为评标专家。
联系电话:87187115(业务咨询)、87187290(系统操作技术支持)
附件:《专家管理系统注册申报操作手册》
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相关下载文件 | 发布时间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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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专家管理系统注册申报操作手册(修改版).doc | 2022-02-14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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